Overview
电脑动画、图像的设计、多媒体技术开发、虚拟数字技术开发、视觉艺术设计、展览策划及展示设计、网络技术开发、教育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(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和销售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和限制项目);设备租赁(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)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;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;展览展示布展及施工;计算机系统集成、模型设计、制作,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;文化、体育、产品活动策划;灯光音响集成设计与安装、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;建筑工程设计、施工;品牌管理、自有物业租赁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